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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SK · 利未记 3:11

Treasury of Scripture Knowledge references in CKJVSD/S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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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伦的子孙要把这些烧在坛的燔祭上,就是在火的柴上,是献与 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。

要归 上帝为圣,不可亵渎 上帝的名;因为 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 上帝的食物,是他们献的,所以他们要成为圣。

「你告诉亚伦说:你世世代代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献他 上帝的食物。

这类的物,你们从外人的手,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 上帝的食物献上;因为这些都有损坏,有残疾,不蒙悦纳。」

我如水被倒出来;我的骨头都脱了节;我心在我里面如蜡镕化。

你们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油和血献上的时候,将身心未受割礼的外邦人领进我的圣所,玷污了我的殿;他们又因你们一切可憎的事背了我的约。

你们却亵渎了我的名,因你们说:『 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;其上的果子食物是可藐视的。』

你们不能喝 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,不能吃 主的筵席又吃鬼魔的筵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