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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SK · 申命记 24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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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,你若借钱给他,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。

我们若照 耶和华―我们 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诫命谨守遵行,这就是我们的义了。』

要当日给他工价,不可等到日落―因为他穷苦,把心放在工价上―恐怕他因你求告 耶和华,罪便归你了。

耳朵听我的,就称我有福;眼睛看我的,都给我作证;

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,或叫寡妇眼中失望,

他施舍钱财,赒济贫穷;他的仁义存到永远。他的角必被高举,大有荣耀。

未曾欺压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;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;

未曾欺压人,未曾取人的当头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

王啊,求你悦纳我的谏言,以施行公义断绝罪过,以怜悯穷人除掉罪孽,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长。」

他们从这供给的事上得了凭据,知道你们宣认 基督顺服他的福音,多多的捐钱给他们和众人,便将荣耀归与 上帝。

愿 主怜悯阿尼色弗一家的人;因他屡次使我畅快,不以我的锁链为耻,

因为那不怜悯人的,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;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