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26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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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要发烈怒,行事与你们反对,又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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مراجع Treasury of Scripture Knowledge في CKJVSD/S.
我就要发烈怒,行事与你们反对,又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。
耶和华说:「我必将犹大人从我眼前赶出,如同赶出以色列人一般;我必弃掉我从前所选择的这城―耶路撒冷和我所说立我名的殿。」
藐视训言的,必致灭亡;敬畏诫命的,必得善报。
我―唯有我,是安慰你们的。你是谁,竟要怕那必死的人,怕那要变如草的世人;
「无论是百姓,是先知,是祭司,问你说:『 耶和华有什么默示呢?』你就对他们说:『什么默示啊? 耶和华说:我要离弃你们。』
这城自从建造的那日直到今日,像是常惹我怒气和烈怒的,使我将这城从我面前除掉,
我必因他和他后裔,并他臣仆的罪孽刑罚他们;我又要使我所说的一切灾祸临到他们和耶路撒冷的居民,并犹大人;只是他们不听。」
你为何永远忘记我们,为何许久离弃我们?
说:以色列的众山哪,要听 主 耶和华的话: 主 耶和华对大山、小冈、溪水、山谷如此说:看哪,我必使刀剑临到你们,也必毁灭你们的众高邱。
要将年老的、年少的,并处女、婴孩,和妇女,从我圣所起全都杀尽,只是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。」于是他们从殿前的长老杀起。
「所以, 主 耶和华如此说:看哪,我必在肥羊和瘦羊中间施行判断。
因我要向以法莲如狮子,向犹大家如少壮狮子。我必撕裂而去,我要夺去,无人搭救。
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:『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!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天使所预备的永火里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