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若自義,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;我若說我完全,我口必顯我為彎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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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SK · 使徒行传 13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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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你不要審問你的僕人;因為在你眼前,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。
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,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,與他們所立的約;我雖作他們的丈夫,他們卻背了我的約,這是 耶和華說的;」
看哪,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「夫子,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
我告訴你們,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;因為,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己謙卑的,必升為高。」
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
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在 上帝面前顯為有罪。
唯有不作工的,只信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 上帝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也是為我們若信 上帝使我們的 主耶穌從死裏復活而得算為義之人寫的。
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著他免去忿怒。
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 上帝就差遣自己的 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
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,反得不著律法的義。
因為人心裏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裏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
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 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耶穌 基督,使我們因信 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 上帝要叫異教的民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「列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」
這樣,律法是與 上帝的應許反對嗎? 上帝斷乎不是!若曾傳一個能賜人生命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
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
那第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,所獻的禮物和祭物,就著良心說,都不能叫事奉的人得以完全。
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上帝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